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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知识(三)
[ 编辑:jinjinghua | 时间:2014-10-14 10:19:57 | 浏览:450次 | 来源: | 作者: ]

         31、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哪几种方式?

    答: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三种方式: (1)招标; (2)拍卖; (3)挂牌。

    32、什么是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?

    答: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发布招标公告,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 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,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。

    33、什么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?

    答: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发布拍卖公告,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、地点进行公开竞价,根据出 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。

    34、什么是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?

    答:是指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,按公告 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 布,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,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 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。

    35、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、拍、挂牌方式出让?

    答:凡是商业、旅游、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,必须以 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出让。

    36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?

    答:居住用地 70 年;工业用地 50 年;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 体育用地 50 年;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 40 年;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。

    37、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?

    答: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 移的行为,包括出售、交换和赠与。

    38、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?

    答: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 54 条规定:下列建设用地,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,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:(1)国家机关用地和 军事用地;(2)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;(3)国家重点 扶持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;(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用地。

    39、什么是土地抵押?

    答: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,以其土地 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。土地抵押时,其地上建筑物、其它附着物随之 抵押。土地使用权抵押时,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。处 分抵押财产所得,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。

    40、土地可以转让吗?

    答: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 体所有制。《宪法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 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 的规定转让。”这就说明,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,但土地使用 权可以依法转让。法律规定,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:

   (1)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:

    a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并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;

    b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,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,完 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%以上,属于成片开发土地,形成工业用地或者 其他建设条件;

    c、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,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。    

  (2)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,符合下列条件的,报有批 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:

    a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;

    b、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;

    c、具有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;

    d、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,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
    41、什么叫征收土地?

    答: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法律规定的 程序和批准权限,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,将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。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:

    (1)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,具有一定的强制性,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利, 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;

    (2)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;

    (3)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及个人进行补偿;

    (4)被征地单位及被征地 农民必须服从,不得阻挠;

    (5)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 的公开监督;

    (6)征收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,由集体所有土 地转变为国有土地。

    42、乡(镇)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?

    答: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,乡(镇)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 地。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由市、县人民政府行使出让权,市、县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
    43、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?

    答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: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 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;但是,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,因破产、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 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。”

    44、哪些集体土地不可以抵押?

    答:(1)集体土地所有权;(2)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 抵押;(3)耕地、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;(4)所有权、使用权 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;(5)依法被查封的集体土地。

    45、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后,是否必须办理变更土地登记?

    答:必须办理变更土地登记,否则其土地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。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,只有办理了变更土地登记的土地,土地权利才发 生实质的转移。如果不办,土地权利就没有发生转移。在这方面条例 有明确的规定:“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变更的,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
(未完待续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原文转载中华文本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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